基本案情
2014年4月仲某因承包工程,自有资金不足,向某银行借款3.25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一年。逾期后仲某未偿还剩余借款本金2.66万元。经某银行催要未果后,将仲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仲某向某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5.46万元。从2019年12月开始每月30日前偿还3000元至全部还清。仲某未按协议约定偿还,某银行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次后剩余6146元案件款仲某一直推脱不履行,某银行对剩余案件款6146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执行
在执行中,经案件承办法官多次联系仲某,其拒绝到庭履行案件款。法院冻结了仲某名下的银行账号和财付通账号,并扣划案件款1383元,剩余案件款一直未履行。经法官多次联系,仲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经多次上门执行仲某,其家中无人而被落空。案件承办人经多方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仲某长年外出务工,无可供执行财产。经穷尽执行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仲某的下落和其可供执行财产。某银行也未能提供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仲某具体务工地点。为严厉惩戒失信行为,敦促被执行人仲某履行案件款,执行法官将仲某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