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南雄法院始终坚持将执行工作与诚信建设深度融合,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现选取部分失信案例予以曝光,引导社会大众树立“守信一路畅行,失信寸步难行”的理念。
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雷某秀雇佣申请执行人李某在雷某秀开设的南雄市某生态农庄工作,因拖欠工资被李某起诉至南雄法院。雷某秀在案件审理期间与李某达成和解,承诺在一个月内付清工资3266元,但到期后不予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例解析:
南雄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实雷某秀的农庄已经停业,但雷某秀在某楼盘上班,有工资收入,故责令雷某秀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向其所在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提取雷某秀的工资以清偿债务,之后,雷某秀采取辞职、隐藏行踪的方式,规避强制执行,并拒接法院干警电话,致使本案不能执结。
典型意义:
南雄法院已将被执行人雷某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公布,对其失信行为进行曝光,使被执行人的出行、征信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彰显了信用惩戒措施的强大威力,教育被执行人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