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局,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高水平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荣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扎实推进“新宝坻”建设。
一方面,科学、高效、扎实开展示范区创建。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区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动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指挥创建工作,先后召开示范区创建专题会议6次。强化运行体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创建方案、规划,编制了《宝坻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宝坻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文本(2020-2030年)》《宝坻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厘清、细化创建责任分工,构建了“领导小组协调督导、各部门实施汇报”的创建体系。强化宣传报道。积极对接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在区级媒体播放生态环境工作宣传片,运用 “两微”平台发布原创作品,浓厚生态环境保护氛围;聘请第三方开展“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问卷调查,不断提高居民对生态创建、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度。另一方面,天蓝、水清、土净的指标不断攀升。通过坚持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和责任追求闭环管理,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蓝、水清、土净”的生态格局不断巩固,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下了坚实的环境本底。截至目前,我区PM2.5平均值为45.07μg/m3,空气环境综合指数4.65,达标天数比率78.4%;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平均水质均达到Ⅳ类水体及以上;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核与辐射质量状况稳定且较好;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以及功能区噪声均值符合国家标准。
下一步,宝坻区将以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不断巩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成效,锚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任务目标,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和保护力度,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