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区?
“全国文明城区 ” 称号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是极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重要城市品牌。
全国文明城区是一个城区社会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充分体现,是衡量一个城区现代治理能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尺。创建文明城区旨在培养市民的文明意识,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精细化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创建文明城区的目标是什么?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就是要不断顺应人民期待、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创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区。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是什么?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龙头工程,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化进程顺利推进的重要途径。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推动城市科学规划、精心建设、精细管理,促进城市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打造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构建诚信宣传教育体系包括:
1.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
2.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构建诚信宣传教育体系活动剪影

宝坻区文明办、宝坻区诚信办等多家单位开展“宣传诚信理念共建诚信宝坻”诚信建设宣传活动



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宝坻区发展改革委开展“聚焦二十大思想 弘扬文明精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进企业”活动